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昨日在电台节目表示,香港国安法旨在防范、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若未能防范、制止,最后则要惩治,相信执法部门、律政司及法院都有准备,呼吁市民不要做出分裂国家、颠覆国家政权、恐怖活动及勾结外部势力的行为,强调若将香港变成颠覆国家基地是「很大件事」。他并指,若条文有需要改善,人大常委会有权可以完善法例,但一般不会在短期内修改法例。
对于有人认为香港国安法「辣」,谭耀宗表示,香港国安法生效翌日仍有人上街展示「港独」口号旗帜,显示法例仍对有些人仍未构成阻吓,而法例未设有追溯期,绝大部分案件都交由香港法院审理,反映香港国安法不「辣」。
谭耀宗续说,不能让法律「无人惊」,要阻吓犯罪行为,故法例亦订明了其执行机制,如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驻港国家安全公署,与警队互相配合,否则像回归后般很多问题都无人处理,就会引致去年出现的「大事」。
陈弘毅:港法比国安法更严
对于藏有「港独」旗问题,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、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昨日在同一节目上表示,看不到香港国安法有明文禁止藏有「港独」物品,并指香港现行的《刑事罪行条例》在藏有煽动性物品的规定上,比香港国安法更严格。他又说,就算律政司作出检控,是否有罪仍有待各级法院裁决,若罪名成立,被告仍有权上诉至终审,甚至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制度。
他并指,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定义范围较内地窄,订明要「以武力、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」才算犯罪,故写文章批评特区政府并不违法,而中国刑法第105条则无此规定,反映中央并没有将内地国安法条文,完全套用在香港国安法。文章来源:新锦江娱乐:www.xjj6789.com